成都:挖掘機推土機須備案 納入排氣污染防治范圍

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后將戴上大氣污染治理的“緊箍咒”……11月1日起,《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

它將會采取哪些“逗硬”措施實現減排,又將對我們的生活產生怎樣的影響?10月27日,該《辦法》新聞通氣會對此一一進行了解答。專家分析,該《辦法》實施后,經初步評估,預計每年可減排PM10、PM2.5各1000噸左右。

被忽略的“尾氣排放大戶” 納入監管

“將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共同納入排氣污染防治范圍,這在成都尚屬首次。”成都市環保局副局長易波介紹,目前成都市的機動車保有量已達480多萬輛,僅次于北京。機動車排放的污染物氮氧化物,約占中心城區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70%。而氮氧化物在空氣中可轉化為顆粒物,包括PM2.5和PM10等。根據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結果看,移動源對PM2.5的貢獻率約27%,是最大貢獻源;對PM10的貢獻率約24%,是第二大貢獻源。“因此,對機動車與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污染防治,成為治理空氣污染的重中之重。”

所謂非道路移動機械,通俗來講就是常見的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打樁機、鏟車等一般用于施工現場的機械。它們的排放到底有多大?“大型工程機械一般功率都在五六百千瓦,有的甚至能夠達到上千千瓦。一臺工程機械的功率相當于家用車10~20臺,排污量相當于一般機動車50-80輛。目前成都市大約有20萬臺工程機械,其產生的污染排放總量可想而知。”西華大學曾東建教授說,“新《辦法》的出臺,讓一個之前被忽略的‘尾氣排放大戶’納入了監管,相信通過管理防治,成都市民今后會有更多城市美景曬朋友圈。”

偽造排放檢驗結果 最高罰50萬

《辦法》中,對排放量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有哪些防控措施亮點?

記者了解到,由于非道路移動機械不需要登記上牌,對其排放治理存在較大難點,《辦法》為此提出實施備案登記制。要求新增非道路移動機械在購買之日起30日內,其所有人應到所在區(市)縣的對應行業主管部門報送技術資料、排氣污染相關信息。現有機械同樣要走這一程序,未備案登記或與備案不符的,將被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市環保主管部門對備案車輛發放排放標識,并要求所有人張貼在機械顯著位置,這意味著所有非道路移動機械都將有“身份證”。

此外,成都還將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環保部門將采用電子標簽、電子圍欄、排氣監控等技術手段對禁止區域進行實時監控。

同時,市民發現高排放污染違法行為也可舉報。《辦法》明確,成都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將對經調查核實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違法行為的舉報人依法予以獎勵。

針對汽車尾氣檢測造假等現象,《辦法》也加大了處罰力度。其中,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或者更改、閑置、破壞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行為,機動車所有人將受到5000元的罰款處罰。而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偽造排放檢驗結果、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不僅將被暫停網絡連接和檢驗報告打印功能,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未備案登記,或在禁止區內作業的,或者擅自拆除、閑置、更改、租借、破壞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標簽、電子圍欄、排氣監控等監管設備的,使用人(單位)也均將受到每臺次最高2萬元的罰款。

初步預估 每年減排PM2.5約1000噸

這個被譽為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最嚴防控辦法的新規,能否達到減排效果?據悉,成都市環保局與相關專家對減排效果進行了科學評估。

“經評估,《辦法》落實后,預計每年可實現氮氧化物減排約8000噸,削減比例約為11%;PM10減排約1000噸,削減比例約為9%;PM2.5減排約1000噸,削減比例約為9%;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約5000噸,削減比例約為11%;一氧化碳減排約4.9萬噸,削減比例約為11%。”易波還透露了一組數據,監測數據顯示,截至10月26日,10月份我市已有25天優良天,全年優良天數同期增加了13天。面臨形勢嚴峻的秋冬季大氣狀況,該《辦法》可成為守護治理成果、減輕污染程度的一大抓手。

記者從成都市環保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已開展對機動車的道路抽查檢驗工作,并規定每半個月,機動車中心會開展不低于2次路檢和不低于1次場檢,對不合格排放的車輛進行查處。在區(市)縣中,新都區已建成遙感監測系統,對重要路段移動源超標排放進行監測,目前正在進行調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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