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企業主動實施綠色環保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河南省政府日前出臺綠色環保調度制度,在環保管控對工業企業實施停限產措施時,將摒棄“一刀切”,改為差別對待。
按照已有的相關要求,工業企業要在重污染天氣條件下實行停限產應急管控;鋼鐵、水泥、鑄造等重污染行業,要實行冬季錯峰生產。應急管控和冬季錯峰生產政策,更多是以行業來劃定停限產范圍,沒有以企業實際污染物排放水平來差別化對待,不利于調動企業治污主動性,也沒有充分體現環保政策的公平性。
河南出臺綠色環保調度制度,就是要摒棄“一刀切”,改為區別對待。在污染管控中對工業企業采取停限產措施時,污染物排放達到行業領先水平的工業企業可以優先生產,而高污染單位要限制生產。
《河南省綠色環保調度制度(試行)》明確提出,對全部采用清潔能源的企業,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原則上不再納入各級污染天氣管控清單。對通過實施治污設施技術改造,主動實現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企業,可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時予以傾斜。
河南省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制度有利于促進綠色改造,倒逼生產方式轉變;有利于減少污染排放;有利于強化政府管控,為依法科學推行錯峰生產、削峰減排提供制度保障。未來,河南或將綠色環保調度制度從工業企業逐步推廣到其他行業企業,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更加強勁的“綠色”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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