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臺灣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的碳鋼鋼板(carbonsteelplate)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終裁:裁定涉案產品的進口對臺灣地區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
2016年8月4日,臺灣調查機關發布此案初裁公告,初步裁定原產于或進口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度尼西亞、韓國及烏克蘭的碳鋼鋼板存在傾銷并對臺灣地區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決定自2016年8月22日開始對進口涉案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同時,對于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和韓國的鍍鋅、鋅合金扁軋鋼產品(flat-rolledsteelproducts,platedorcoatedwithzincorzinc-alloys)也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終裁。